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黄河滩区养殖场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3-04-23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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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蓄洪滩区治理 违法养殖
【要旨】
针对黄河滩区乱建乱占违法养殖等损害公益行为,检察机关可以运用多种调查手段查明事实,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多部门依法协同履职,消除行洪安全隐患。同时,可以采用圆桌会议的方式,推动多部门协同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协调发展。
【基本案情】
2007至2012年,东平县戴庙镇人民政府、银山镇人民政府在推广畜牧养殖项目时,将养殖项目落地戴庙镇薛庄村、王常村以及银山镇战屯村、刘庄村等7村。并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黄河滩区东平县戴庙镇段、银山镇段违法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等建设养殖场54处,占地总面积10.18万平方米。黄河滩区是沉积黄河泥沙,滞蓄大洪水的重要区域,上述养殖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土地资源,而且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十余年来,黄河河道主管机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均未对上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东平县检察院)依托“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发现黄河滩区东平县戴庙镇段存在多处养殖场,可能存在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遂依法开展初步调查。东平县检察院借助东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县自规局)国土空间卫星遥感影像,对黄河滩区内“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利用无人机现场勘验、固定证据,确认东平县戴庙镇薛庄村、小徐村等7村在黄河滩区占用农用地、未利用地等违法建设养殖场54处,影响黄河河道行洪安全。经向东平湖管理局东平黄河河务局(以下简称东平河务局)和县自规局调查核实,认定上述养殖场均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经核实,自养殖场建成后相关部门也未要求其办理手续,其也未被查处过。东平河务局曾于2021年7月按照省河长制办公室通知要求,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畜禽养殖问题进行排查、复核,其中包括上述养殖场。由于成因复杂、涉及民生、不易整改等因素,未定性为“四乱”问题,仅要求戴庙镇政府对养殖场制定整改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并备案,后未作进一步处理。
东平县检察院通过依法调取相关行政机关职权清单,查明黄河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存在“条块”职能交叉,形成了黄河滩区违建乱象,并于2022年4月20日、4月21日、5月6日分别对县自规局、东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执法局)、东平河务局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立案。根据水法、防洪法、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东平河务局作为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对擅自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建筑物及其工程设施的应依法查处;根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规定,参照东平县机构改革方案,县自规局作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违反城乡规划、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认定违法事实并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理;根据东平县机构改革意见以及县执法局“三定”方案,县执法局行使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应对县自规局认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涉案54处养殖场存续十余年,上述主管部门均未作出行政处理,系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2022年5月11日、5月31日分别向上述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自规局对涉案54处养殖场违法占地行为予以查处认定,县执法局对县自规局认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东平河务局依法查处涉案违建养殖场,及时消除妨碍黄河河道行洪安全的隐患。
东平河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向检察机关反映,违建养殖场整改工作涉及规划、政府补贴等,需要地方相关行政机关配合,由于该局系水利部在山东省的派出机构,与东平县没有隶属关系,工作开展存在困难,请求检察机关予以协助。东平县检察院组织东平县民政局、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东平县移民局、县自规局、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召开圆桌会议,建议通过政府补贴、改畜为农、异地重建、规模合并等方式将养殖场损失降至最小限度。检察机关建议得到行政机关大力支持,行政机关均表示将积极支持东平河务局工作。
后县执法局、县自规局、东平河务局对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整改期间,东平河务局牵头向东平县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东平县人民政府决定以此为契机,推进区域内畜禽养殖产业结构调整,制定黄河滩区畜禽养殖综合治理方案,组织东平河务局、东平县县河长制办公室、东平县畜牧发展中心以及乡镇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包括涉案54处在内的157处黄河滩区违建养殖场全部拆除清理,恢复滩区面积25万余平方米,落实政府补贴,改建种植食用菌4万余平方米,异地搬迁形成规模化养殖7处,实现了生态保护和民生保障相协调。
2022年7月19日至7月22日,泰安市河长制办公室、东平县县河长制办公室、东平湖管理局东平管理局、东平河务局、泰安市生态环境局东平分局等部门对违建养殖场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东平县检察院进行实地监督。经评估,黄河滩区违建养殖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维护。2022年7月28日,东平县检察院作出结案处理。
【典型意义】
黄河流域滩区乱建乱占违法养殖问题,涉及诸多行政机关监管职责,由于不同监督管理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等问题,往往导致监管不力。本案中,检察机关通过运用多种调查核实方式,厘清不同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此外,检察机关依法主动履职,通过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共同解决滩涂养殖历史遗留问题,使当地畜禽养殖实现绿色生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