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地方水政

湖南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

2017-11-30 16:16  

  近日,水利部召开第4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湖南省因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被列为成全国典型。今年1至10月,湖南全省地表水监测总体为优,Ⅰ至Ⅲ类水质断面占90.7%,一湖四水水质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今年是湖南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开局之年,全省上下立足于打基础、强机制、促整治,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正朝着“水系完整、水量保障、水质良好、河流畅通、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稳步前进。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专程赴洞庭湖调研,强调要以河长制为抓手,上下联动,还洞庭湖一湖清水。省委副书记、省长、省级总河长许达哲先后3次开展长江、洞庭湖和资水、湘江巡河巡湖,并签署“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明确巡河是各级河长履职的重要工作方式,对各级河长的巡河频率作出具体规定。截至目前,湖南5位省级河长先后开展12次巡河,各级河长累计巡河达25.83万人次。 

  按照中央要求,湖南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河长会议制度》等制度,初步建成全省河长制制度体系。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全省共明确河长35696人。根据实际情况,湖南制定了2017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将21类重点任务明确细化到流域、到区域、到河段、到点到人,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染、工业污染、畜禽养殖、非法采砂、侵占河道、黑臭水体等环境突出问题。 

  目前,湖南已完成33条黑臭水体整治、30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与在线监测建设、4134个行政村垃圾治理、211万平方米大型水库退养、41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关闭等任务;同时,下发通知全面禁止自然保护区河道采砂,抓紧编制“一湖四水”采砂规划,研究出台洞庭湖区采砂专项整治10条措施,全面强化河道采砂全过程监管。 

  根据《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定下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水体水质根本好转,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2%以上,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7%,湘江、资水、沅水、澧水干支流及洞庭湖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2%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保护率达70%。 

  湖南确立了保证河长制落到实处的总体思路,即建立责任体系,实行“一河一河长”;掌握河湖情况,实现“一河一档案”;把准问题的症结,实现“一河一策略”;突破重点难点,做到“一河一亮点”;建立考核机制,实现“一河一考核”。切实增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以河长制为抓手,统筹推进城乡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抓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治理,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