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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河务局督导河道“清四乱”工作

2019-03-14 10:10  

  3月6~7日,山西河务局督导组赴吕梁市,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督导“清四乱”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督导组与吕梁市黄河河长、副市长尉文龙,吕梁沿黄四县黄河河长及市县水利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听取了关于深化河湖长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河道“清四乱”、采砂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汇报,提出各级黄河河长要细化实化河湖长制改革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革,全面加强黄河吕梁段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工作。对于“清四乱”工作,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山西省“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百日会战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整改,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对于河道采砂,提出要强化责任担当,扎实落实水利部和黄委采砂管理指导意见,认真编制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建立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强化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建立河长挂帅、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社会监督的采砂管理联动机制,形成河道采砂监管合力,依法从严从重处罚非法采砂行为,推进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总体可控。

  督导组一行深入吕梁临县、兴县沿黄一线,对河道内存在的四乱问题和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对整治迟缓、措施不力的问题,提出各级河长要针对每个问题建档立卡,制定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按照水利部和山西省河长办“清四乱”工作要求,5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日常巡察,对四乱问题再排查再摸底,确保“清四乱”工作全面彻底。(董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