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执法合力 守护河湖安澜——青岛探索水行政执法新路径取得新成效
2024-12-27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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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沽河
法治素养知识竞赛
查处违法倾倒淤泥车辆
水行政执法比武
“清网行动——2024亮剑北胶莱河”
查处违法捕捞河蚬
大沽河
近日,一场激烈的水务法治素养知识竞赛,在山东省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开赛,来自机关的8支代表队轮番竞答,参赛者法规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合、法规运用与执法演示相衔接进行比拼,竞赛过程紧张激烈。经过多轮比赛,角逐出团体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个人奖。此次竞赛,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各区(市)水行政机关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实践课。
一年来,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为顺应执法体制改革、执法职能回归机关的新要求,积极探索执法实践新路径。
提高法治素养,“赛”出执法技能新水平
夯基必先强能。青岛市水务管理局组织法规知识竞赛和执法比武活动,强化法治意识,是青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履行新使命必练的“一招”。
8月1日,青岛启动全市水行政执法比武活动,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竞赛,层层比武进行选拔,角逐出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岛市水务管理局、城阳区农业农村局、即墨区水利局等一批优秀办案集体和个人。
通过举办竞赛,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基础、执法办案技能、疑难问题解决等方面的能力,有力营造了水务系统“人人学法、全员执法”的良好氛围。
处室负责人带领骨干力量,通过学习、竞赛、考证,逐步培育形成了执法骨干梯队,为探索执法模式转变、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奠定了扎实基础。
近年来,青岛市水务执法案卷在青岛司法部门组织的全市执法案卷评查中,连续获评优秀案卷。2024年在山东省司法厅组织的全省案卷评查和山东省水利厅组织的全省水利系统执法案卷评查中,均获评优秀案卷。
建立协作机制,“联”出执法护水新效能
近年来,在青岛的一些主要河道上,执法者发现有违法分子利用夜间进行非法捕鱼、采砂、取水等,行为隐蔽,机动性强,单靠水行政执法人员,很难取得较好执法效果。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积极联合司法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海警、渔业等部门,通过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海、河、陆”联合出击,多部门密切配合,为维护全市河湖秩序编织了一张“碧水法网”。
近两年,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会同市公安机关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市检察机关联合制定印发《青岛市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施办法》;会同市中级法院等八部门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损害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衔接及生态环境修复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的意见》;会同市公安、市海洋与渔业、青岛海警等部门制定印发《部门联合执法与信息通报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执法协作机制,多部门联合推进水行政执法,不断强化和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2024年2月,青岛市水务管理局与市检察机关共同发起地下水专项整治行动,着重排查检查非法取用水户,检察机关给相关区(市)下达检察建议8份,水务部门立案查处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73起,封井和拆除违法取水设施57处。执法成绩斐然,有效遏制了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
总结专项整治经验,青岛市将行动扩大到跨市的省级河道,持续探索联合执法。
2024年5月,为畅通跨区域河道治理渠道,确保汛期行洪安全,在山东省水利厅协调组织下,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联合潍坊市水利局,开展“清网行动——2024亮剑北胶莱河”跨区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推进联合巡查、联合执法,凝聚区域单位及部门间的执法合力,共清理渔具1200多个、竹竿2万余根,确保了跨域河道安全度汛;探索形成《跨域河道执法协作机制》,定期会商、定期研判、联合行动,发挥“1﹢1>2”的联合执法效应,实现了两地河道管理同题共答、交界水域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河道水域生态明显改善,沿河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幸福感不断增强。
突出专项执法,“创”出执法行动新力度
2023年2月6日夜间,青岛市大沽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生违法倾倒淤泥行为,现场发现重型自卸车13辆、挖掘机4台。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地公安、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对现场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对10余台大型作业机具进行登记保存,对违法事实取得充分证据,经过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后,依法对违法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和监督当事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限期将倾倒的淤泥全部清除出河道管理范围,并组织验收。
近年来,大沽河水质环境持续改善,河蚬增加,受利益驱动引发了大规模违法捕捞河蚬行为,对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造成较大威胁。2022年10月至2023年初,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多次彻夜执法,采取果断措施,出动300余人次、车辆50余台次,现场制止和立案查处违法行为50多起,查处了一批重型自卸车、挖掘机和非法捕捞船只,通过专项执法,有力维护了大沽河水事秩序。
推行柔性执法,“树”起水行政执法新形象
行政执法,既要维护法律尊严,又要以人为本。水行政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才能实现好的执法效果。
近年来,青岛水行政执法始终秉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的理念,坚持普法在前、关口前移,主动走进河湖周边社区,开展普法宣讲30多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制定了执法人员工作守则、“五不准”“五必须”规定、首接负责制等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行为。
青岛市水务管理局还出台了《水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在水行政执法领域积极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两年,青岛市立案查处的水事案件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4起,均依法向当事人下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了其违法行为和不予处罚的理由,并对其进行了书面教育,起到了较好的效果。2024年青岛市水务管理局推荐的涉河工程建设项目违法案入选全市首批20个柔性执法典型案例。
培训竞赛、联动执法、专项行动、文明执法……青岛积极适应水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扎实推进全流程联合执法新探索,大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如今,随着河湖管理日益规范有序,水生态、水环境变得更加美丽,2024年青岛市有4条河通过美丽幸福河湖评审。目前,青岛市已创建31条美丽幸福河湖,为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水务执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