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首个!两地协同立法“治水”
2025-01-10 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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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和《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珠海、中山两市首次突破原有行政区划以及水域管辖在系统化治理中的局限,实现跨区域协同立法。
协同立法护“秀水长清”
探索“七个协同”建立长效机制
前山河是珠海市的母亲河,发源于中山市五桂山东南麓,迂回两市,互为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治理错综复杂。由于两地执法、取证、数据共享等体制机制不同,前山河流域治理一直是珠海、中山两市的难题。
本次协同立法探索了“七个协同”机制,包括立项协同、形式协同、起草过程协同、审议修改协同、内容协同、宣传协同、实施协同。立法主要围绕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提供联合协作路径、创新监督方式等三个方面设定了15项长期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为两市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作提供法治保障。
“求同化异”破解治理难题
协同立法,也是珠海、中山两市“求同化异”的过程。两市在立法权限不同的情况下,通过“求同化异”的过程,为了在法规效力、立法权限范围等方面保持一致,两市协商采用“规定+规定”对接的协同立法形式,统一使用设区的市立法权。
两市人大常委会还分别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共同参与起草工作,大大节省了立法时间。
协作互联解决“水”问题
搭建制度化沟通平台
《规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机制,搭建市级层面的沟通平台和政府职能部门层面的协商平台。这将实现市级层面把握大方向,重大问题在市一级协商解决,部门层面解决一般问题的立法目标,为两市协商解决前山河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防洪排涝等重大问题提供了可实际操作的途径。
互联互通守护水资源安全
前山河流经中山、珠海,关乎澳门,是中山南部的主要泄洪通道。《规定》从顶层设计上为前山河流域的防洪排涝、水量调度等设定制度规范,建立防洪排涝减灾联动机制,要求两市共享防洪调度信息,互联互通灾情,打破行政壁垒,实现流域内防洪排涝工作的统一规划、统一调度和统一管理。
该立法为流域协同立法
总结了经验做法
提供了可学习的标本
可复制的模式、可借鉴的样板
依法治水,共护秀水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