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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提供法治保障——水利系统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热潮

2024-08-09 08:44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矗立起新的里程碑。水利部党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广泛讨论、深入交流,反响热烈。


法律是治国理政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大家纷纷表示,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遵循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原则,在法治轨道上落细落小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水利任务,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水法、防洪法是保障我国水安全的基本法。今年,两部法律迎来历史性节点,在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加快水法、防洪法修改列入完善水治理体制机制法治体系的重点工作任务。


水利部成立水法防洪法修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全力推进修改进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部门充分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深入专题论证,紧紧围绕解决治水历史遗留问题、现在面临的问题和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有序推动两部法律修改。


“我们将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治水成功经验,以法律形式予以固化。”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陈大勇说。


大江奔腾,大河滔滔。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两部流域法的制定、施行,将党中央的治水之策上升为法律,推动流域良法善治。水利部门持续发力,稳步推进两部流域法配套制度建设。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8月2日,在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山西省各部门将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实际,依法解决突出问题。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今年5月30日,新修正的《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三秦大地河湖治理与保护提供法律依据。“全省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江河战略,以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为重要依据,推动《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落实落地,强化涉水领域执法,积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普法,为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法治力量。”陕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郑维国说。


全会提出,必须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水利部门以协同为主题,以创新为抓手,加强同公检法司等部门合作,让同心护水的法治协作走深走实。


在云南省昆明市,多部门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联合打击滇池上游违法排污行为,在安徽省亳州市,水利部门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信息,共同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光伏电站的行为......当前,水利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的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为破解水行政执法难题的法宝。


作为七大江河中唯一处于断流状态的大江大河干流,西辽河的复苏始终牵动人心。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水利厅充分利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力攻坚,集中整治西辽河干流主河槽区域的违法种植等问题,恢复河道过流能力。“复苏西辽河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我们将继续加强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检察等部门协作,通过采取精细化调水、农业节水、整治河湖问题、强化执法监督等手段,推进系统治理,全力推动西辽河干流全线过流工作。”松辽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延坤说。


创新促协同,法治聚合力。不久前,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同陕、鄂、豫三省五市两级水利部门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共护一库碧水;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同京、津、冀、晋、内蒙古五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签署《永定河流域水法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在以流域为单元的法治协作体系建设中,各方打破行政藩篱,将水利法治改革推向纵深。


“海委将发挥好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全流域治理、全要素治理、全过程治理’原则,以水系为脉络、以流域为整体,强化立法协作,同流域水行政主管部门合力惩治水事违法行为,积极打造永定河流域法治文化品牌;强化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构建永定河流域平安和谐稳定水事秩序。”海委党组书记、主任乔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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