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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督导实施办法》发布实施

2017-09-06 10:06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秩序,打击非法采砂,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河北实际,河北省水利厅制定了《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督导实施办法》,2017年8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 

  近年来,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工作,河北省水利厅不断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在许可审批、巡查督导、规划论证、执法监督、责任追究、查处举报、信息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需求的旺盛和河砂价格的高涨,非法采砂屡禁不止,超深越界开采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加大对河道采砂安全监管力度,创新长效监管机制,结合目前河道采砂管理实际,河北省水利厅制定《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督导实施办法》。 

  《河北省河道采砂巡查督导实施办法》共4部分16条,分别明确了制定实施办法的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以及定义解释;巡查督导的坚持原则和省市县巡查督导的主要方式;河道采砂巡查包括的主要内容、日常巡查频次以及巡查督导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巡查督导的纪律要求以及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