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一审
2023-12-01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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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通过了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一审。
《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是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山东省政府立法计划的一类项目。山东河务局与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联合开展起草工作。11月13日,《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草案)》经山东省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提请审议。
草案共11章92条,重点对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防汛与工程安全、污染防治、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对上位法已作明确规定的,草案不再作重复性规定,并将多年来在黄河保护治理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同时,对条件不成熟、仍需探索实践的制度机制作原则性规定,为今后改革留出制度设计空间。
下一步,山东河务局将结合审议情况,积极配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做好调研、论证、修改等工作,推动其早日出台实施,为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