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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委开展洞庭湖区综合执法现场检查

2017-10-11 15:1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9月24日至29日,长江委联合湖南省水利厅开展洞庭湖区综合执法现场检查。

  检查组深入岳阳、常德2市的君山、华容、津市、临澧、澧县、石门等6区县,采取实地查看、现场交流和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对长江干流非法砂石码头治理、洞庭湖区涉河建设项目、侵占库容、水源地保护、水库消落区违章建筑等进行现场检查,并在石门县召开座谈会,湖南省水利厅和相关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对开展河湖执法活动的情况进行汇报,检查组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检查组要求,湖南省相关地方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力做好本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要强化河湖执法日常巡查,严格执行巡查报告制度;二是要借力两高出台的关于非法采砂适用非法采矿罪的司法解释,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三是地方政府要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组织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探索解决水事违法案件执行难的新途径;四是要妥善处理消落区移民回迁问题,完善界桩设立,丰富宣传牌内容并增加设立密度,增强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