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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流域河长制推进工作进展顺利

2017-10-23 13:21  

  按水利部要求,淮委和流域各省积极推动河长制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各省河长制组织体系建设基本完成,河长制任务全面细化实化,“一河一策”编制等工作均已启动,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淮委和各省河长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总体进展顺利。

  按照水利部要求,淮委负责督查皖苏鲁三省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经过检查,目前,安徽、江苏、山东省、市、县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安徽83%的乡镇、江苏100%的乡镇、山东71.6%的乡镇已印发工作方案;安徽省、市、县级河长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级河长体系正在加快推进,江苏、山东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安徽、江苏、山东河长办已按要求组建;安徽省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已出台,江苏省级信息报送制度、验收制度已出台,山东省级河长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制度、验收制度、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和省级河长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已出台;各地正在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各省省级河长均安排部署行动计划,开展巡河,各级河长按照党委政府要求,通过听取汇报、视察现场、研究会等方式“走马上任”,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也有效推进实际工作。河南省也于今年6月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10月11日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发布公告,公布了总河长、省级河长及省级河长负责的河湖流经省辖市、直管县(市)的河长名单。该省在加快市、县级河长制推进工作进度、协调做好“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作用、加强联合执法监管等方面工作正稳步推进。

  淮委高度重视河长制推进工作,充分发挥流域机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职能作用,推动淮河流域各地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委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协调解决淮委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淮河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座谈会,编制印发《淮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沂沭泗局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淮河流域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指导意见》等,已制订完成淮委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等制度。在水利部统一安排部署下,组织开展了安徽、山东、江苏三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检查,并按照"一省一单"方式及时反馈了督导意见。淮委沂沭泗局主动参与地方政府河长制实施方案和有关制度制定,提出了沂沭泗直管河湖实施河长制的建议意见。各基层局积极参与地方河长办工作,全面融入相应河长组织领导体系。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淮河流域河长制推进工作也存在不足。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地区河长办为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编制、职数尚未落实,影响工作开展;部门联动机制尚未建立,工作合力尚未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