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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局组织开展浙闽两省河道采砂管理调研

2021-04-15 1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强化流域片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太湖局组成2个调研组,于4月7~9日分别赴福建省、浙江省开展河道采砂管理调研,指导相关地方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黄卫良副局长带队参加福建省调研。 

  调研组实地查看了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平市浦城县,以及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杭州市建德市的河道采砂现场或清淤疏浚现场,与相关省、市、县有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查阅了相关资料。 

  黄卫良副局长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了采砂管理取得的成效,强调了加强采砂管理的重要性,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河道采砂管理,保障河道防洪等安全,改善河道面貌。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各级河长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管理保护负总责,各河段河长是相应河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对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要严格河道采砂规划实施和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要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突出“采、运、销”三个关键环节和“采砂业主、采砂船舶和机具、堆砂场”三个关键要素。要积极探索创新,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总结完善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与河道治理相结合的试点做法。要进一步加强采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GPS定位、视频监控等现代信息技术。要强化经验总结和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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