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管理局召开太湖流域片执法工作座谈会
2024-11-22 0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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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水政监察总队总队长孟庆宇主持召开太湖流域片执法工作座谈会。太湖流域管理局总工程师杨洪林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开展座谈交流,深入谋划流域片执法提质增效思路举措。流域片苏浙沪闽皖四省一市分别介绍了本省(市)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情况及贯彻落实《水利部司法部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指导意见》十九项重点任务情况,会议就如何积极稳妥推进流域片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平稳度过改革阵痛期、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展开热烈讨论,并对新形势下继续深化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推动形成流域片优势互补、多方协同、共同提升的水行政执法新局面,为共同打造流域片水利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营商环境新格局提供优质法治服务和执法保障进行了深入交流。
孟庆宇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太湖流域地处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核心地区,流域片水利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重大,流域机构和流域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更好适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一是把握形势、提高站位,牢记行政执法工作的政治属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源头治理、提升执法效能的新举措。二是创新思维、守正创新,善于借鉴经验,强化创新实践,努力破解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部分地方力量削弱、效能下降、衔接不畅等改革过渡期的难题,切实落实好压实执法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执法衔接等重点任务。三是借势而为、强化协作,要以流域区域执法协同、行政司法多层次协作等机制为抓手,在标准建设、资源共享、力量共用等方面开展更为紧密的常态化合作,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水平、权威和效能。他强调,流域机构和流域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信心、增强本领、奋勇进取,为助推新阶段太湖流域片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太湖流域管理局,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安徽省(市)水利(水务)厅(局)执法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