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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州开展河道执法检查 规范河道采砂监督管理

2017-07-26 13:50  

  根据新疆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全区河道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新水办政监[2017]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各县(市)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2017年7月18日至22日,新疆巴州水政监察支队组织各县(市)水政监察大队15人对新疆巴州和硕县、和静县、轮台县范围内河道设障、防洪、河道采砂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和硕县乌什塔拉河、和静县黄水沟、轮台县迪那河分支喀尔塔勒河、红桥河上游新大渠首、克孜勒河、阳霞河河道执法检查及河道采砂场的位置,发证日期是否过期,弃料的堆放,采砂坑的恢复情况进行了现场排查。对专项执法中发现违法违规的,现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严格依法查处,要求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对采砂证不合法的、过期的,限期整改补办。

  分段检查结束后,新疆巴州水政监察支队将意见反馈给各单位,对一些无视水行政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强制手段,以点带面,有效地维护水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