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水利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09-04 17:52  

  2016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体部署,全国水利系统认真落实《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水管水实践相结合,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并举,广泛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根据《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普法办〔2020〕5号)统一部署,结合《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水利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要求,围绕水利“七五”普法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对全国水利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系统总结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推动水利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水法治环境,为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总结验收主要内容是全国“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情况。

  2.宪法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学习宣传情况。

  4.水法规学习宣传情况;水法治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5.落实《关于实行水利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办政法〔2017〕151号)、全国普法办《中央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第二批)》(水普法办〔2019〕10号),加强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水情况。

  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工作情况;水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情况。

  7.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情况和普法的实际效果。

  三、总结验收标准

  水利部普法办参照《全国“七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在2018年制定的《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基础上,制定了《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括组织领导和保障、重点内容宣传、重点活动开展、重点对象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法治文化建设、深化依法治理、普法成效和普法工作创新等方面。

  四、工作安排

  水利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任务分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按照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通知要求开展对本地区水利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水利部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总结验收工作。水利部普法办公室选择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抽查。

  (一)自查

  2020年8月至9月,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各单位按照本通知和指标体系要求,组织对本单位“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和总结验收自评表(详见附件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参考本通知和指标体系,组织对本单位“七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和总结验收自评表。同时,各单位可自愿选择普法工作中有突出经验或成效的专项工作、举措,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材料。

  总结报告,要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做法,突出反映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展现水利“七五”普法取得的进展成效;要客观总结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要求观点鲜明、逻辑清晰、资料翔实、文字流畅,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可适当增加图片、图表等表现形式,字数原则上在3000字以内。

  专题材料,要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有突出经验和成效的某专项工作制度、举措或活动。应包括背景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启示,要见人见事,有时间地点,有故事情节。字数原则上在2000字以内。

  总结验收自评表,要按照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填报完成情况并客观公正自评打分。

  总结报告、总结验收自评表和专题材料,请于 9月15日前报水利部普法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engcechu@mwr.gov.cn

  (二)抽查

  2020年9月至10月,水利部普法办组织对各单位总结报告开展书面审查,视情况开展实地抽查,进一步核实各地自查工作情况,评估水利“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具体抽查单位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总结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水利部普法办根据全国普法办总结验收工作安排,组织迎接“七五”普法有关检查,做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高度,切实落实推进水利法治建设的责任,充分认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性,认真开展好水利“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确保水利“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总结验收方案,细化实化总结验收标准,扎实有效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三)注重工作实效。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改进总结方式,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善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全面客观评估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推广运用总结验收成果。

  (四)营造法治氛围。要组织媒体积极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深入宣传水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集中宣传水利“七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和亮点,宣传推广水利“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积极营造良好的水法治氛围。

  (五)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不层层听汇报、不大范围索要台账资料,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附件:全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总结验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进入无障碍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