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域水权交易体系研究——黄河流域水权水市场发展评估与交易流程设计
2022-11-16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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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摘要
《黄河流域水权水市场发展评估与交易流程设计》在梳理黄河流域水权水市场建设进展、对黄河流域水权水市场发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黄河流域典型水权交易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从明晰水权、水权交易和水权监管等全流程,提出黄河流域水权交易政策体系初步框架、政策重点和有关对策建议。
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种类多、规模大。黄河流域明晰水权工作基础好,不仅开展了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和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多种类型的常规交易,还探索开展了闲置水指标、非常规水资源水权交易,水市场比较活跃,成交水量占我国水权交易总水量的比重超过60%,成交金额占比超过95%。
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市场驱动不足、提升空间大。通过构建水权水市场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表明,与国外比较成熟的澳洲水权市场以及国内碳排放权市场相比,黄河流域水权交易的市场驱动力有待增强,流域层面法律法规建设步伐有待加快,流域层面水权交易信息披露及时性有待提高,以用水权为投资标的水金融产品有待探索创新。
黄河流域各省区水权水市场发育不均衡、发展潜力大。黄河流域上中下游各省区大都开展了水权实践探索,宁蒙地区水权制度基础、交易实践等相对完善,陕西、山西、山东开展的水权试点为进一步扩大水权交易范围奠定了良好基础,黄河下游南水北调东中线受水区间、引黄区域范围内仍有较大水权交易潜力亟需发掘。
黄河流域政策体系应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黄河流域水权交易政策体系应覆盖水权明晰、水权交易与水权监管等全流程。水权确权制度体系应以丰富水权权益内涵为重点进行突破。水权交易制度体系应涵盖水权交易类型、交易标的,以利用金融手段对水权交易赋能为发力点开展支持政策设计。水权监管制度体系应覆盖水权交易全流程、各环节。突出强化水权交易对第三方的影响,引导水权交易进场交易,简化交易审批流程,做好水权交易与水资源论证衔接。
破解制约黄河流域水权水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议重点从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在黄河流域深化用水权改革。探索在初始水权分配环节引入市场机制,在保障生活用水、生态用水和粮食安全用水的基础上,政府将部分水权实行有偿出让。政府通过投资节水、回购、闲置收储及区域水权交易获得的水权实行有偿出让。新改扩建工业企业项目通过招拍挂等公开竞价方式有偿取得用水权,已无偿取得用水权的通过缴纳用水权使用费取得用水权。二是鼓励在黄河流域创新完善水权交易机制。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允许相关项目主体依法取得一定份额黄河生态用水指标从事生态环境友好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水压采和地表-地下水源置换,采取“节水压采/水源置换+产业导入”方式,利用获得的节约水权等构建水生态产品包,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服务;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淤地坝建设获得因拦截入黄泥沙对应的黄河输沙水权并依法依规流转。三是建设完善黄河流域水权交易市场。在黄河流域部署统一的水权交易系统,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部门或单位履行水权交易系统布设应用、组织开展交易等职责,率先建成黄河流域统一的用水权交易大市场。四是研究出台激励水权交易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将节水技术研发与应用、节水量交易、非常规水资源处置与有偿使用等项目纳入绿色项目认定范围予以绿色债券支持;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利率政策优势,设立专项支持水权交易信贷;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水权交易”信用保险产品。
研究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