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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水务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2021-02-05 18:45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在抓好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同时,要求各个党支部认真抓好对依法治国理论和论述的日常学习。

  (二)突出学习宣传领会宪法、民法典。把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精神摆在了首要位置,全局干部职工人手一册宪法单行本,每个处室(单位)一套宪法学习辅导材料;及时向全市水利系统转发了《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系统学习宣传民法典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水利系统关于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每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全体党员干部深入研读学习材料,认真撰写学习笔记,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竞赛答题等活动。

 

  (四)着力推动机关人员法律学习教育。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职工大会等时机,邀请党校、法院、法制办等有关单位专家进行法律辅导。积极组织参加学法考法活动,近几年来,单位全体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都按要求一次性完成了网上学法考法工作,全员参加水利部水法规知识大赛、宪法知识答题活动和水利安全生产法规答题活动。同时,注重强化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水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和行政执法廉政风险教育辅导讲座等多个班次的专业法律学习培训,并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审验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学习。

  (五)扎实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一是转变普法理念。坚持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将普法宣传方式由单向推动转变为双向互动、多方带动。二是聚焦普法对象。主动下沉基层,贴近群众,实施“精准普法”。在每年的“3.22”期间,积极开展水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分别面向沿河沿库群众、社区市民、取用水单位职工和学校师生进行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三是突出普法重点。围绕“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宣传主题,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新闻报道、报纸署名文章等方式重点宣传国情市情水情、河长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等内容。四是创新宣传形式。会同市教育局向全市中小学校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水情教育的通知》,制作关于水资源和河长制的专题宣传片、公益广告和宣传挂图,通过局门户网站、青岛水务微信微博、市科普终端平台和市政府周边室外大型LED显示屏、地铁车厢等渠道进行宣传。通过“阳光政务热线”、“行风在线”、“民生在线”、“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丁一说法”、“法治政府之声”等电视和广播上线交流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水。先后组织开展了河湖“清四乱”、水事秩序集中整治和水利执法年等不同形式的集中治理活动。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涉水纠纷,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在执法工作中坚持普、治并举,发挥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在普法宣传中的警示教育作用。结合水事秩序集中整治活动和重大案件联合执法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执法全过程跟踪报道,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水、依法管水”的正确舆论导向。畅通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开通网络举报、电话举报、来信举报和就地来访举报等方式。近年来,沿河沿库群众举报水事违法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提高,成为水政执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的可靠后盾和有力支撑。

 

责编:曹礼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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